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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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
《刑事法》第355 至359 条涵盖了贪污公共和私营部门财产的行为。韩国当局报告称,援引的措施涵盖了贪污、挪用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公共和私营部门财产的所有方面。